10月16日,根据2016年预算工作要求,院hse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hse预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依据《沈阳院安全费用管理办法》和《hse设备设施台账》,对照2015年安全费用支出台账,制定2016年具体hse预算计划。《通知》指出,各单位提出的hse预算计划,需要经过本单位hse工作组副组长审核、组长批准,报院hse办审核备案后方可统一提交预算计划。安全环保办负责审核各单位相关专业预算计划并提出本部门及院公共hse预算计划。《通知》明确,各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检查、督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达到安全作业标准所需整改费用支出,其中,应包括培训活动和安全文化宣传的费用支出;各单位应考虑本单位的安全计提费用计划。《通知》按照集团关于2016年度hse预算范围专项说明的原则要求,提出了hse预算费用规定范围和不应列入hse预算计划的项目,要求避免或减少2016年预算外安全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