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院安全环保办在院第二会议室组织新安全法学习讨论会,沈阳院hse总监邹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农药所、化工新材料所、设计工程公司、生物技术研究室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和新安全法学习体会,对沈阳院hse工作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诸如sop的制定、集团对hse工作的要求、尽职免责等。邹总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分享了学习体会,要求hse办提出统一的sop模板,供各单位制订符合各自业务特点、规范基本作业行为的sop。作为尝试性工作,sop模板未必完善和切合各单位的实际要求,可以在编制中和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指出,先知道职责范围才可能尽职,只有尽职到位,才能免责;培训一定要做到位,不能浮于形式。
通过本次交流学习,大家进一步理解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学习中的作用,院hse办更加深入了解掌握各个单位的业务特点,有力促进hse办的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