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沈阳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精神。
会议学习传达了《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沈阳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安排。 集团公司副总裁、沈阳院院长、党委书记李彬强调,集团公司党组提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守住“四个底线”,符合公司和沈阳院实际,要求很具体,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落实;沈阳院反腐倡廉建设要立体,各级党组织,上到院党委下到基层总支、支部,都要做到任务齐抓共管、责任可查可究。纪检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从基层抓起,措施具体,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督导和问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洁身自好,带头严格执行集团要求,做好表率。 李彬最后强调,沈阳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提出的13项工作,一定要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守住“四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