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赢得山东信得科技股份公司专利侵权诉讼,为期两年的专利维权一审终于尘埃落定。这个案件的判决,保护了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自主创制的农用杀菌剂氟吗啉原药的专利权。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山东信得科技股份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代号为f4农药杀菌剂原药,侵犯了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产品氟吗啉。在判决中,法院判令侵权方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450万元。
氟吗啉原药是沈阳院自主创制并拥有专利权,为我国首个获得正式登记、同时获得欧美发明专利的农药品种,曾荣获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氟吗啉作为农用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卵菌纲病原菌引起的对蔬菜、水果、花卉、烟草等危害极大的霜霉病、疫病、晚疫病等病害,由于其具有高效低毒等优异特性,投放市场后取得巨大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不断遭到非法侵权。本次案件的胜诉,相信对非法生产销售者形成威慑,让其清楚认识到侵犯知识产权必然会受到法律强有力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