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秋、国庆节前的安全科研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2号)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股hse〔2012〕50号)的要求,沈阳院hse委员会结合沈阳院实际下发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并于9月24-26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科研生产安全大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为“十八大”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环境。
本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沈阳院本部、农药基地以及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纪公司和博美达公司。根据通知要求,9月24日由各部门(公司)自行开展一次安全检查。9月25-26日,沈阳院hse委员会在各部门(公司)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得到沈阳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9月26日,沈阳院长助理龚党生亲自带领检查组一行11人到新纪公司、博美达公司开展了安全检查。检查完毕,检查组就查出的问题与新纪公司、博美达公司领导交换了意见。
龚党生在交流会上强调,新纪公司、博美达公司要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时刻不能放松警惕。并承诺两个公司在工作中遇到hse问题需要院里提供帮助支持,院里将全力以赴帮助解决。
针对此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新纪公司、博美达公司姜德孜总经理责成两公司相关领导,要求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整改计划,同时请院hse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