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2011年第7号公告,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获国家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实验室”资质。
公告称: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7号公告《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试行)和《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评价程序》(试行)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技术评价合格,国家认监委正式批准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成为国家认监委承认的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实验室,该实验室可以在化学品“水生和陆生生物的环境毒性研究”方面开展glp研究,并出具glp研究报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全权负责管理,在我国唯一从事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机构。通过该中心的glp符合性检查,并成为获得了国家认监委的认可的第三家实验室,为沈阳院安全评价中心glp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中化集团的农药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扩大了中化集团在业界的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