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前夕,2月27日国资委和全国妇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表彰中央企业 “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大会,我院进出口公司经理吕文同志被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这是吕文同志多年辛勤工作成绩的硕果,为我院也为全院女职工争得了荣誉。
按照国资委和全国妇联《关于在中央企业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要求,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工会几年来坚持组织开展以“巾帼创业绩先进个人”和“巾帼文明岗”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活动,发扬女职工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充分调动女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做强做大研究院、发展壮大研究院经济贡献聪明才智,先后有50多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吕文同志多次获院“巾帼创业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3年被辽宁省委企业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授予“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她是我院女职工中的突出代表,也是全院职工学习的榜样。
工会号召全院的女职工同志要向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们学习,学习她们勤奋学习、拼搏进取的时代风貌;学习她们锐意改革、服务发展的创新意识;学习她们立足岗位、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们胸怀全局、奉献企业的高尚境界。同时要把“巾帼创业绩”活动推向深入,促进职工素质工程和“人才强企”战略实施,引导广大女职工为推动沈阳院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