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通讯员王春雷 记者张茉沈阳报道 为支持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今年年初以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统筹协作,认真编制渤海治理方案,大力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截至目前,辽宁省筹措下达11亿元,支持辽宁省环渤海各市开展河口湿地及岸线海滩综合治理、建设入海河流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将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确定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辽宁省政府及时出台了《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开展滨海湿地修复面积26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长度33公里,入海河流全部消灭劣五类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的战略目标。
为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强化资金监管,建立资金日常调度制度,跟踪了解渤海综合治理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为加快推进各市开展渤海综合治理工作,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组织沿海6市召开工作推进会。
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开展渤海综合治理调查研究,指导各市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