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为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实施《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一方面,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以便利项目开工建设。
一是可以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继续落实好已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二是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包括工程建设、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涉及17大类44小类行业;三是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等,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
另一方面,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主要涉及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两个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