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普函传字〔2020〕7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面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国科协规划纲要》及《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强科普服务标准化工作,以标准促质量,依托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标委会”),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2020年度科普标委会项目申报工作。
2020年度科普标委会申报项目拟分为“引导性补助项目”和“成果性补助项目”两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机构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和标准化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和标准化相关机构有广泛联系。
二、项目设置
(一)引导性补助项目
引导性补助是指单位根据预研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进行项目申报,立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拨付启动经费,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研究活动,取得研究成果并通过评审专家组验收后获得相应补助经费。
经费拨付方式为后补助,通过立项评审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30%作为启动经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40%;科普标委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列入科普标委会拟申请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项目建议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30%。
2020年拟立项的项目如下:
1.互联网科普服务指南研究
项目内容:研究通过互联网开展科普服务的现状、需求、规律、经验、做法等,明确通过互联网开展科普服务的内涵和分类,提出互联网科普服务指南,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基本要求、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5月完成。
项目预期成果:互联网科普服务指南研究报告、互联网科普服务指南标准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熟悉我国依托互联网开展科普服务的基本情况,具有通过互联网开展科普服务的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
2.科普展品安全要求研究
项目内容:研究并明确科普展品的类型和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科普展品在材料、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基本的安全要求。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5月完成。
项目预期成果:科普展品安全要求研究报告、科普展品安全要求标准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熟悉科普展品的基本情况,在科普展品的设计、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
3.科普服务评价标准研究
项目内容:研究并明确科普服务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要素、评价流程、评价方法以及评价结果的内容与表现方式等,提出科普服务评价标准。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5月完成。
项目预期成果:科普服务评价标准研究报告、科普服务评价标准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熟悉我国科普服务的基本情况,在科普服务评价方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
4.全民科学素质测评指标研究
项目内容:研究并明确全民科学素质测评的指标体系,提出相应标准。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5月完成。
项目预期成果:全民科学素质测评指标研究报告、全民科学素质测评指标标准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熟悉我国全民科学素质测评的基本情况,在全民科学素质测评方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
5.科普设备设施资产管理规范研究
项目内容:研究并明确科普设备设施资产的定义、属性,以及科普设备设施资产管理的原则、方法与技术。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5月完成。
项目预期成果:科普设备设施资产管理规范研究报告、科普设备设施资产管理规范标准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熟悉科普设备设施的相关情况,具备资产管理相关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
6.科普人力资源元数据标准研究
项目内容:研究并提出科普人力资源元数据的描述方法、元数据构成及其扩展规则以及基本元数据元素集,便于统计和了解科普人力资源状况,提高科普工作效率和质量。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5月完成。
项目预期成果:科普人力资源元数据标准研究报告、科普人力资源元数据标准草案、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团队应熟悉我国科普人力资源的基本情况,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信息资源描述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标准编制经验。
(二)成果性补助项目
成果性补助是指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经费组织标准研究活动,完成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通过评审专家组验收后获得相应补助经费。
经费拨付方式为后补助,通过项目成果验收后,确定项目经费总额,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50%;科普标委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列入科普标委会拟申请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项目建议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50%。
成果要求:1.完成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阶段全部材料的编制,主要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等;2.标准草案需符合科普标委会标准体系,体现科普服务相关领域发展需求,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适用,并需至少细化至三级标题。
三、申报办法
(一)引导性补助项目
1.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本通知中列出的拟立项项目,也可根据《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表(修订稿)》(附件1)自主申报其他相关标准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2.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科普标委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具体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伟博体育的公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秘书处,其中,纸质文本1份。
(二)成果性补助项目
申报单位需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同时提交标准草案,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秘书处,其中,纸质文本1份。
四、申报时间
“引导性补助项目”和“成果性补助项目”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20日,纸质文本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委托秘书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五、项目评审办法
(一)引导性补助项目
秘书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签订项目合同书。
引导性补助项目的成果经秘书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由秘书处形成提案,提交科普标委会全体委员审议,确定拟申请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项目建议。
(二)成果性补助项目
秘书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由秘书处形成提案,提交科普标委会全体委员审议,确定拟申请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项目建议。
(三)评审规则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时,从中国科协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位或5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参加投票专家2/3以上(含)赞成,方为通过。
提交科普标委会全体委员审议时,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审议时,应当提交全体委员表决,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少于3/4,参加投票委员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参加投票委员1/4,方为通过。”
六、立项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事项实施项目,必须于2020年内启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中国科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科普标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 琦
电 话:010-590413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
邮政编码:100012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张 璇
电 话:010-6857824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0年3月24